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7)

2022-05-07 16:10:26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了,大家考的怎么样?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大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小编特地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赶快来看看吧!

《经济法》练习题

1.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4.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参考答案

1.【答案】√。

2.【答案】×。解析: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答案】√。

4.【答案】√。

5.【答案】√。

更多关于中级会计练习题相关的内容,可以点击下方链接咨询:<<< 点我咨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7)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考试信息相关的内容,大家可以加入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交流群,与更多的小伙伴一起备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6)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