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4日至6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小编特地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公示催告,供大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
考察知识点
知识点:合同担保概述
1.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有效而 担保合同无效 |
债权人无过错 | 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 | 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 |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 担保人无过错 |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
担保人有过错 | 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
2.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有效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练习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担保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D。解析: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A项错误;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故B项正确;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故C项错误;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