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80万元,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3
C.800
D.813
【答案】C。解析:收回材料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存货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80=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