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通〔2020〕29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财会通〔2020〕8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一级预算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三公”等行政经费支出管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政业务。
三、培训时间
面授培训共举办4期,第1期为9月15—16日;第2期为9月17—18日;第3期为9月21—22日;第4期为9月23—24、25日(其中新进人员培训时间9月23—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培训地点
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电话:83242851。
五、组织管理
(一)请相关单位登录“南京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南京市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组织统一报名,于9月1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83242851@163.com。2019年7月1日以后任职财会岗位的新进人员,统一报名第4期培训班。
(二)参加面授培训的人员应提供苏康码,持身份证参加培训,每天刷卡考勤。学满学分,考试合格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http://kj.jscz.gov.cn),并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到各单位。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将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附件:南京市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报名表
单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参加期数(√) | |||
第一期 9.15—16 |
第二期 9.17—18 |
第三期 9.21—22 |
第四期 9.23—25 |
|||||||
备注:请各单位按照会计人员数量平均填报(如会计4人,则每期1人;会计5人,其中1期2人,其他3期各1人,以此类推)。
2019年7月1日以后任职财会岗位的新进人员,请报第4期。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
原标题:于开展南京市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jcz.gov.cn/njsczj/202008/t20200831_2389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