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18-12-19 15:22:4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要求,现将2018年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份至12月份。

二、培训对象:从事会计工作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全省统一使用《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8年版)》。具体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类政策解读》、《企业会计类政策解读》、《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和《重大经济事件评述》等。

四、培训形式: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一种形式参加培训。

(一)网上培训。登录“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

(二)现场面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计人员参加当地会计管理机构组织或指定的现场教育培训单位。各地面授培训单位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公布,省直集中面授培训单位为:

1.江西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联系电话:85663662、86490923;

2.江西省中央企事业单位会计学会,联系电话:86820833、86801841。

五、培训要求:

(一)现场培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严禁借培训之名乱收费,如发现只收费不培训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取消承办单位培训资格。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四)各培训单位组织培训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9日

来源: 江西省财政厅

上一篇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继续教育怎样补学?
下一篇 2021年安徽省中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