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已经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不要忘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东珠海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希望对广大考生提供帮助。
关于2019年珠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功能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就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杈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参加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需先登陆网站https://kj.gdczt.gov.cn/)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内容;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四)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
(八)财政部在2019年度发布的与会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
(九)市财政局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三、培训时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四、培训方式
(一)网络培训由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机构承担,会计人员可登陆珠海市财政局官网(http://www.zcz,gov.cn)或珠海市会计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zhkjxh.cn/)自主选择一家网校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一家网校进行补学习,费用自理。
(二)面授培训由已在市财政局备案的培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面授培训未经市财政局备案开班的,所学习内容及学分均不予登记。
五、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进行学分申报。用人单位应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并在系统上审核确认本单位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事项。
六、管理要求
(一)行业部门审核
施教机构申请会计专业培训资格的,需上传培训资质证明(教育部门批文),其中远程施教机构还需提供培训平台介绍及培训课件浏览账号。施教机构开展面授培训班的,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系统填报开班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施教机构开展远程培训的,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把关网络课件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
(二)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取得学分不少于90分(其中专业科目取得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取得学分不少于30学分)。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
(三)其他要求
各用人单位、区(功能区)财政局对本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区域范围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宣传解答,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文件通知和公布规则按新的文件执
咨询电话:0756-25293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珠海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珠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hkjxh.cn/vi/dtxx/240.ftl
点击阅读《2019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了广东珠海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大家千万不要忘记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以免影响中级考试!小编也预祝所有考生中级会计备考顺利,成功拿下中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