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债务重组
单选题
1.司和 N 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7%。M 公司销售给 N 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 1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7 万元,款项未收到。到期时因 N 公司发生资金困难,已无力偿还 M 公司的全部款项,经协商,M 公司同意货款中的 20 万元延期收回,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剩余款项 N 公司分别用一批材料和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抵偿。已知,原材料的账面余额 25 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 1万元,公允价值 3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42.5 万元,已提减值准备 2.5 万元, 公允价值 45 万元。对于上述债务重组,N 公司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A.16
B.16.9
C.26.9
D.0
答案与解析
1.【答案】B。解析: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117-20-(30×1.17+45)=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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