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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2019-12-12 16:38:12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但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

2.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房地分离原则”)

“房地合一”的特殊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存货)。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

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3.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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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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