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十章净资产的内容,大家复习一定要认真,尤其很多知识点是非常容易混淆的,大家要仔细区分,下面中公会计小编继续带领大家温习知识点: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希望给即将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提供帮助。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1. 非财政补助结转(类似于企业的本年利润——大)
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关键点)收支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事业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年末,完成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温馨提醒: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两科教材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新教材增加删减的部分内容,大家需要重点对待。新的改革,新的机遇,中公会计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方案助力备考,面向全国开课,(点击查看详情>>)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