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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1-15)

2020-01-15 09:11:11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2.【答案】B。

解析:法律事实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其中,法律事件强调的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法律行为强调的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选项ACD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销售货物、签订合同和提起诉讼均以法律关系的主体意志为转移,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选项B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属于法律事件的范畴。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3.【答案】C。

解析:选项A表述正确,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这是法的本质;选项B表述正确,法的强制性是由国家提供和保证的,是以国家的强制机构为后盾,对违法者采取的国家强制措施;选项C错误,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法的内容明确,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选项D正确,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4.【答案】D。

解析: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法律规范和法律主体只是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的、一般的前提,并不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5.【答案】B。

解析:选项A,宪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选项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选项C,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选项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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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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