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12)

2020-02-12 10:22:44  

参考答案

1.B。

答案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本题中,甲公司进口一批笔记本电脑不征收消费税,则甲公司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6+11.6)×16%=20.416(万元)故选B。

思路点拨:掌握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察点: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D。

答案解析: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选项C)(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选项A)(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选项B) 选项D,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 故选D。

思路点拨:掌握增值税视同销售。

考察点: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3.A。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图书,按低税率10%计征增值税,取得含税销售额6.6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该书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6÷(1+10%)×10%=0.6(万元)故选A。

思路点拨: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税率。

考察点: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4.A。

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故选A。

思路点拨:掌握一般纳税人出售未抵扣进项税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考察点: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5.B。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本题中,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无需考虑。所以,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16×16%=18.56(万元)故选B。

思路点拨:掌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内容。

考察点: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级会计每日一练,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上线下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识别下方二维码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   

点击返回题目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11)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