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批发销售卷烟环节纳税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照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1.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2.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3.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全部销售额和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小结】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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