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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3-9)

2020-03-09 09:42:15  

参考答案

1.【答案】×。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等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2.【答案】×。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不是第一审判决失效。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3.【答案】×。

解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4.【答案】×。

解析: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非重新开始计算。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5.【答案】×。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即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考察点: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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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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