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ABD。
解析: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选项B)、公示催告(选项A)和普通诉讼(选项D)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答案】ABCD。
解析:票据追索适用于两种情形,分别为到期后追索和到期前追索。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选项D);(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选项A);(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选项B)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选项C)。故选ABCD。【补充】到期后追索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3.【答案】ABD。
解析:选项C表述错误,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4.【答案】CD。
解析: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选项D);(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选项C)。选项A表述错误,需要“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即上述(1);选项B表述错误,“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均应填写的银行汇票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即上述(3)。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5.【答案】ABC。
解析:选项A表述错误,未记载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选项B表述错误,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选项C表述错误,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表述正确,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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