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01-07)

2021-01-07 09:09:03  

参考答案

1.ABCD。

答案解析: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露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

思路点拨:特约商户的违规处理。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ABD。

答案解析:选项C: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贷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45%。

思路点拨: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3.BCD。

答案解析:(1)选项A: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2)选项B:发卡机构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的详细情形和收取标准等与持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3)选项C: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4)选项D: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

思路点拨:信用卡的使用具体内容。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4.ABC。

答案解析: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1)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2)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3)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思路点拨: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的途径。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5.BD。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借记卡,不得透支。

思路点拨:银行卡的使用及分类。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判决和执行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