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04-29)

2021-04-29 09:09:10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思路点拨:票据的票面记载事项。

2.【答案】A。解析: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思路点拨: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答案】D。解析:本题中,B公司向C公司付款后,成为最终持票人;A公司向B公司开具的是支票,其持票人对出票人A公司的票据权利为自出票日起6个月,出票日为2018年6月5日,因此,有效期至2018年12月5日。

思路点拨:票据的追索权。

4.【答案】A。解析:票据是“无因证券”,即票据如果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仅以票据文义请求履行票据权利。

思路点拨:票据是“无因证券”。

5.【答案】D。解析:选项ABC属于汇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情形。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不是承兑人或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此时持票人不能行使追索权。

思路点拨:票据追索权。

点击返回题目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重要知识点汇总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