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与解析】
1.【答案】D。解析: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2.【答案】C。解析:销售手机的销项税额=4000×100×13%=52000(元);收取运费的销项税额1000×9%=90(元),该笔业务应纳销项税额=52000+90=52090(元)。
3.【答案】D。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163200÷(1+3%)×3%+142800÷(1+3%)×2%=7526.22(元)。
4.【答案】C。解析: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5.【答案】D。解析:选项A、B:纳税人提供的非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非经营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选项C将购买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转出处理;选项D: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