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了,而教材大纲还未公布,可是也不能放松下来,下面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经济法基础》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大家能够用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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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其他免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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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其他免税情形
(1)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2)保险赔款。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4)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5)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屋赠与
自2009年5月25日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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