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季已经开始,会计改革,初级会计新大纲新增和删减了一些内容,对于零基础考生更加容易了,所以,即使没有会计从业基础你也不用担心考不过。下面为了帮助大家熟悉知识点,中公会计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希望大家在改革之年一举拿下初级会计证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 12:工伤保险
难度:A
考频说明:经常在试题中出现,难度低、易掌握
内容详解:
(一)保险费的缴纳
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2.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链接】生育保险职工也不缴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
(1)应当认定——“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工伤——“自找”。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①故意犯罪;
②醉酒或者吸毒;
③自残或者自杀。
2.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1 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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