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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稿酬所得

2018-03-27 15:40:45  

稿酬所得是《经济法基础》的基础知识之一,下面中公会计小编家继续带领大家进行简单的回顾,希望给即将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提供帮助。

稿酬所得:

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1)连载+出版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2)出版+再版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版、发表+添加印数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连载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5)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2)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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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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