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经营所得
1.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
【提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个人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补缴税额。
2.计税方法:按年计征
3.计税依据: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
①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每一纳税年度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个体工商户业主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③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④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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