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车辆购置税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1.“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提示】购置后“自用”的,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购入待售车辆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待进一步处置时再行确定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
【提示】与契税相同,车辆购置税由“承受方”缴纳。
【提示】与耕地占用税相同,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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