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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服务期

2017-07-24 15:22:53  

提前备考,胜人一筹,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还有好几个月时间,有些同学已经开始备考了,而有些同学却还在等待中。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需要进过预习、基础、强化及冲刺阶段的不断学习,才能吃透书中知识点,在考试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下面中公小编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考点2】服务期(★★)

【难度】较难

【考频】高

(1)服务期的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超过合同期的,合同期顺延,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注意】①对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②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

③培训费用的数额比较大;

④服务期的年限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

⑤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违约责任

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②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违约金问题

①服务期满,劳动合同期亦满,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违约金。

②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应顺延,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则需支付违约金。

③为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若“劳动者”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用3万元,约定服务期3年。2年后,张某以公司自他入职起从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违反了服务期

B.公司可以要求张某支付3万元违约金

C.公司可以要求张某支付1万元违约金

D.张某无需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选项A错误),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选项BC错误):(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1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公司可以要求其支付的违约金最高数额为( )元。

A.10000

B.6000

C.4000

D.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10000×(5-3)÷5=4000元。

【例题·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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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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