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子女教育方面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暂行办法规定:子女从年满3岁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再到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类型都可以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每一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全年12000元,两个子女就可以每月扣除2000元。全年24000元。无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国家都一视同仁来对待。这样儿女上学,父母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实现减负。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果夫妻一方的综合收入不足5000元,另一方的综合收入很高,就有纳税筹划空间,可以选择收入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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