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D。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选项A错误;选项B的说法太绝对,比如: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于债权人会议表决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选项B错误;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规则不仅是看人数,也要看债权额,像重整与和解,还是特殊规则,所以选项C错误;债权人会议表决不能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经“二次表决”仍不能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答案】A。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委员会是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设立的,债权人会议非必设机构,也未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认可,选项BD错误;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选项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答案】A.
:选项A:王某的15万元债权有法院判决支持,且成立于破产受理前,可以作为普通债权申报、参加破产分配;选项B: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王某的15万元债权发生于机械厂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并非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出、亦并非为保障程序进行所必需,不应界定为破产费用,应申报普通债权;选项C:王某的执行申请于破产受理后提出,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因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没有中止的前提条件),王某直接申报债权即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针对的是破产受理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选项D:管理人有责任“代表”债务人(而非直接承受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答案】B。
: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债务人以其自有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范围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本题乙公司只是普通债权人,受理后对其进行的个别清偿无效);选项C:抵销权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提出行使,管理人不得主动主张债务抵销;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5.【答案】B。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所在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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