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C。
解析:关于除名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因此ABD正确。而选项C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2.【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C。
解析: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3.【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AB。
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AD。
解析: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正确;根据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
5.【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AB。
解析: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合伙企业欠乙和丙的债务是在甲退伙之前发生的,甲应对这两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的债务发生在退伙后,不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AB正确。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