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0-5)

2020-10-05 09:08:51  

1.【答案】ABC。

解析: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①提名、任免董事;②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④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⑤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属于董事会职权。

2.【答案】AC。

解析:选项B: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D: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3.【答案】D。

解析: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4.【答案】B。

解析:选项A,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选项C,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选项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答案】C。

解析: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7月21日不足1年,因此该事项不符合规定;选项B,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7月21日不足1年,因此该事项不符合规定;选项C,根据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以回购不超过10%的股份,且3年之内转让即可,所以C选项正确;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该事项不符合规定。

返回题目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0-4)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