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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0-7)

2020-10-07 09:35:57  

1.【答案】D。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人数没有法定限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有职工代表。所有的监事会(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因此,D选项正确

2.【答案】C。

解析:选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答案】A。

解析: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答案】AD。

解析:选项A: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在本题中,既然公司章程中有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明确规定,按照章程规定继承人无法继承股东资格,故A选项正确。选项B: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本题中,股东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故B选项错误。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本题中,.股东甲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不符合规定,故C选项错误。选项D: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题中,实际出资人丁请求公司解除名义股东戊的股东资格,并将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绝符合规定,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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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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