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故D选项正确。
2.【答案】B。
解析: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选项C: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选项C不正确;选项D: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但是,对方当事人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故B选项正确。
3.【答案】A。
解析:选项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不得担任管理人,丙律师事务所已经超过了3年;选项B: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管理人;选项C: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与现在是否重新取得无关);选项D: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
4.【答案】ACD。
解析: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5.【答案】B。
解析: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1)选项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选项C: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选项D: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故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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