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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10)

2020-11-10 09:38:22  

1.【答案】C。

解析: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为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未作约定,因此须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

2.【答案】B。

解析: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但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答案】AB。

解析: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有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一人占有3/2的份额,即甲同意转让,则该转让行为有效;甲不同意转让,则该转让行为无效。AB选项中甲同意转让,故该转让行为有效。

4.【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动产善意取得以交付为要件,是因为交付占有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对于不动产,则应以登记为要件。

5.【答案】AB。

解析:(1)AC选项:受让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取得财产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丙未取得自行车所有权,在3月1日前,自行车仍归甲所有,故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2)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丁于3月1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3)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戌未取得自行车所有权,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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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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