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AC。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答案】ABCD。
解析:(1)不动产设立多个抵押,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动产设立多个抵押,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故ABC选项表述正确。(2)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故D选项表述正确。
3.【答案】B。
解析: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还未办理质押登记,质权未设立,故B选项表述错误。
4.【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答案】A。
解析:在质权期间,质物所生孳息,质权人享有收取权,但质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仍为出质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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