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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2)

2020-12-02 09:41:10  

1.【答案】ABCD。

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选项AC正确;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选项B正确;标的物提存后,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D选项正确。故ABCD选项均正确。

2.【答案】CD。

解析: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题目中这个合同不符合,所以在转移之前可撤销;选项B:如果甲不具有主观的故意(比如甲不知瓷瓶是赝品),不属于欺诈,那么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但如果甲明知瓷瓶是赝品,则甲构成欺诈,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选项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选项D: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故CD选项正确。

3.【答案】AB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1)停止发放借款;(2)提前收回借款;(3)解除合同。故ABC选项正确。

4.【答案】AD。

解析:选项A: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选项B:出租人出卖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项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D选项正确。

5.【答案】AB。

解析:选项A:融资租赁期间,塔吊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甲公司)承担;选项BC: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丙公司不需要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甲仍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选项D: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丙公司)不承担责任。故A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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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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