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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16)

2021-03-16 09:36:52  

1.【答案】ABCD。解析: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A选项正确;(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C选项正确;(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D选项正确;(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B选项正确;(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故ABCD选项正确。

2.【答案】A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A选项正确);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D选项正确)。故AD选项正确。

3.【答案】C。解析: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故C选项正确。

4.【答案】ABCD。解析:需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因此A选项正确。(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因此D选项正确。(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因此C选项正确。(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因此B选项正确。故ABCD选项正确。

5.【答案】AD。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有:(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故A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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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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