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14)

2021-04-14 10:17:53  

1.【答案】D。解析:(1)选项A:甲只是被申请破产,没有被宣告破产,不选;(2)选项B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失踪、被拘留),当然退伙;(3)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事由。故D选项正确。

2.【答案】C。解析: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故C选项正确。

3.【答案】B。解析:(1)选项AB: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选项C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故B选项正确。

4.【答案】D。解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擅自处分企业财产的合伙人甲追偿。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货币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权。甲负有还款义务,其对乙的清偿有效。因此B选项错误。当事人无权处分不影响当事人之间合同的效力,因此C选项错误。故D选项正确。

5.【答案】BC。解析:(1)选项B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故BC选项正确。

返回题目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点击预约>>>2021年注会报名提醒,中公财经将在报名开始之后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您,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扫码进群,还可领取不定期注会备考小惊喜!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13)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9)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