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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25)

2021-04-25 09:20:57  

1.【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对此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选项正确。

2.【答案】B。解析:(1)选项A: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是法定的,股东大会不得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3)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故B选项正确。

3.【答案】C。解析: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为准。决议与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故C项符合题意。

4.【答案】A。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的情形。(2)选项BCD: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情形。故A选项正确。

5.【答案】C。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连续多年不分配利润不属于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因。故选项ABD错误,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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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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