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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26)

2021-05-26 09:14:42  

1.【答案】B。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甲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合同成立。甲公司无法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故B选项正确。

2.【答案】B。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函对履行方式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即该回函属于新要约,故B选项正确。

3.【答案】B。解析:招标行为本身不是要约,而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属于要约邀请。以招投标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故B选项正确。

4.【答案】A。解析:(1)选项B: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2)选项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3)选项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故A选项正确。

5.【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题中投递错误属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迟到,而甲未及时拒绝,因此认定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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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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