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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21)

2018-06-21 10:03:34  

1.参考答案:A

考 点:破产申请的受理

答案解析: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只能对不受理申请和驳回申请的程序方面的裁定,有权提起上诉。

2.参考答案:AB

考 点:破产原因

答案解析:2011年《破产法司法解释(一)》规定,破产原因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主要适用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且其资不抵债情况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形式审查即可判断的案件;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其资不抵债状况通过形式审查不易判断的案件。因此选项A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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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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