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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27)

2019-05-27 09:28:30  

1.参考答案:D

题目详解: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参考答案:B

题目详解:根据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载明日期,那么应该按照“邮戳”日期作为承诺的开始时间。

3.参考答案:B

题目详解: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签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的签订地。

4.参考答案:A

题目详解: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错误,选项A的说法正确。

5.参考答案:B

题目详解: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由于甲和乙约定了交货时付款,因此乙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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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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