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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4)

2019-12-04 09:16:13  

1.【难度系数】简单

【答案】ABD。

解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受公司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股东甲是受公司担保的股东,参加了本次表决,该决议无效。

2.【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在本题中,既然公司章程中有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明确规定,该公司的做法合法;如果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的,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本题中,股东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不合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股东会”(而非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难度系数】简单

【答案】ABD。

解析:出资人甲以不享有处分权的机床出资,如果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丙公司有权主张该机床的所有权,相应地,甲的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可以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4.【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会计账簿;(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4)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5.【难度系数】中等

【答案】ABCD。

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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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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