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D。
解析: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预收半年租金48000元分摊后,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王某收取租金应缴纳的增值税为0元。
2.【答案】A。
解析: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预缴的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甲企业应在A市预缴税款=(200-100)÷(1+9%)×2%=1.83(万元)。
3.【答案】A。
解析: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如取得符合条件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的,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2012年购进的小汽车购进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因此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52000÷(1+3%)×2%=1010(元)。
4.【答案】A。
解析:进口环节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由于汽车配件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应纳税额=(货物价格+境外运费+境外保险)×(1+关税税率)×13%;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136+10+2)×6.85×(1+25%)×13%=164.74(万元)。
5.【答案】B。
解析:选项B,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后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选项ACD,都属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门自产货物范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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