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B。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应就其收入全额征收预提所得税,税率是10%。A企业应纳预提所得税=200×10%=20(万元)。故B项符合题意。
2.【答案】C。解析:应被扣缴的企业所得税=500÷(1+6%)×10%=47.17(万元)。故C项符合题意。
3.【答案】C。解析: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企业所得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则该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185.6÷(1-10%)×10%=20.62(万元)。故C项符合题意。
4.【答案】D。解析: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5%,境外已缴纳所得税的抵免限额=500×15%=75(万元),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15%+75-70=305(万元)。故D项符合题意。
5.【答案】C。解析: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A项不符合题意;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应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B项不符合题意,C项符合题意;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主管税务机关为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D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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