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5-24)

2021-05-24 09:10:12  

1.【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A项不符合题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以合同规定的总价款作为计税依据,C项不符合题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D项不符合题意。故B项符合题意。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赵作为交换房屋支付差价的一方应缴纳契税=80000×3%=2400(元),小钱作为房屋买方应缴纳契税=200000×3%=6000(元),小孙换入小赵的房屋不支付差价,故不缴纳契税;小孙与小李等价交换房屋免征契税。故B项符合题意。

3.【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房屋交换,以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黄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96-72)×3%=0.72(万元)。故D项符合题意。

4.【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应纳税额的计算。契税由房屋权属承受人谢某缴纳,应缴纳契税=90×3%=2.7(万元)。故C项符合题意。

5.【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此题中,由养老院和接受抵债房屋的一方缴纳契税,而非由赠与方企业、韩先生缴纳契税,B、D项不符合题意;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需要缴纳契税,C项不符合题意。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故A项符合题意。

点击返回题目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扫码进群,还可领取不定期注会备考小惊喜!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5-21)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8-19)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