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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7-19)

2019-07-19 09:12:43  

1.【答案】A

【小结】

(一)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7)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8)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9)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二)行政复议终止(实际是5+3种情况)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依照上述第1项(1)、(2)、(3)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2.【答案】AB

3.【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4.【答案】ACD

【解析】现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三种:(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5.【答案】ABC

【解析】选项D: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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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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