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以及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因此选项B、C、D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选项A,属于现代服务应税范围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知识点】第二章 第一节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答案】A。
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知识点】第二章 第十一节增值税发票使用及管理
3.【答案】A。
解析: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知识点】第二章 第一节视同销售行为
4.【答案】C。
解析:选项A:属于兼营行为;选项B:未涉及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D: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知识点】第二章 第一节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5.【答案】D。
解析:自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知识点】第二章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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