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不恰当。集团项目组应在了解甲集团公司及其环境、甲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不恰当。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 如果提及,应指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甲集团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及ABC会计师事务所对甲集团公司审计意见承担的责任。
(3)恰当。丙公司为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只需对其实施分析程序,无需再对其财务信息执行进一步工作。
(4)不恰当。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法定审计时应使用280万元作为重要性 /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法定审计使用的重要性大于集团项目组确定的该组成部分重要性,集团项目组不能利用法定审计的工作结果。
(5)不恰当。应要求戊公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
(6)恰当。如果组成部分是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将根据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的不同而不同。
本题目中,己公司未被视为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决定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因为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并非重大的疑虑(如认为其缺乏行业专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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