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30)

2020-03-03 14:46:43  

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考试,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一般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孳息

B.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C. 抵押设定以后,抵押人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转让给他人而无需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

D. 抵押人可以就同一抵押物设定多个抵押权

2.(单选题)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 )。

A. 第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C. 其他共有人在任何条件均有优先购买权

D. 其他共有人与第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平等的购买权

注会经济法全书知识点,点击图片即可获取↓↓↓

1.参考答案:C

2.参考答案:B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第三章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以及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29)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1年CPA《经济法》考前模拟练习题: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7)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