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多选题】
1.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董事会有 8 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 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 5 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 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 1600 万元
2.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B. 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C.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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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BD
2.参考答案:ABC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以及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扫码进群,还可领取不定期注会备考资料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