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答案】A
【解析】在质权期间,质物所生孳息,质权人享有收取权,但质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仍为出质人享有。
2.【参考答案】C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会计培训课程火热招生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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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8)
1.【参考答案】A
【解析】在质权期间,质物所生孳息,质权人享有收取权,但质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仍为出质人享有。
2.【参考答案】C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会计培训课程火热招生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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