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未尽出资义务 | 抽逃出资 | ||
直接法律后果 | 对内补足,对外补充 | ||
相关责任人 |
发起时 | 发起人 |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
增资时 | 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股东权利限制 |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 ||
股东资格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
诉讼时效抗辩 | 不适用诉讼时效 |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