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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及练习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07-17 11:33:02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经理的特别规定

①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②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2.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多选题】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2年)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AC。解析:选项B: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D: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答案】D。解析: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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